酒醉驾车致死3人

酒醉驾车导致三人死亡属于严重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4条和相关司法解释,此类行为构成以危险方式恐吓他人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第134条第一款规定的“以危险方式恐吓他人”作出的解释》,酒后驾驶导致两人以上死亡的,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,从重处罚。对于这种犯罪行为,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,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抚慰金、丧葬费等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4条,以危险方式恐吓他人,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条,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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