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购买的保险如何分配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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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6
1.婚前买且保费交清的保险,属个人财产,离婚不参与分配。
2.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平分。
3.分红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可协商分现金价值或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4.一方为另一方买的死亡给付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现金价值,不愿退则获保方补偿对方。
5.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,利益归子女,不参与分配,但缴费等需协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时保险财产分配要按不同情形处理。婚前买且保费交清的保险是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配。
2.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平分。对于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3.一方为另一方买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,若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
4.若受益人为子女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属夫妻共同财产,但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要妥善协商。
建议: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保险财产分配提前沟通,达成一致方案。若协商困难,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时保险财产分配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,婚前买且保费交清的属个人财产不分配,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保险按不同类型和情况进行分割或协商处理,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利益归子女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对于婚前购买且保费已交清的保险,因其购买时间在结婚前,所以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无法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由夫妻平分;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夫妻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若一方为另一方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,若一方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当受益人为子女时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配,但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事宜夫妻需妥善协商。如果您在离婚保险财产分配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婚前买且交清保费的保险,不用分配,属于购买者个人财产。
(二)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双方平分。
(三)婚后共同财产买的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(四)一方为另一方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;若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
(五)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参与夫妻财产分配,但要协商好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事宜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这说明婚前购买且交清保费的保险,因其属于婚前财产范畴,所以在离婚时不参与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婚前购买且保费交清的保险,因其财产属性为个人财产,所以在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。
(2)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无需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由夫妻双方平分。
(3)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夫妻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协商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(4)一方为另一方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选择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;若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
(5)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属夫妻共同财产,但涉及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事宜,夫妻双方要妥善协商。
提醒:离婚保险财产分配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
2.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平分。
3.分红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可协商分现金价值或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4.一方为另一方买的死亡给付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现金价值,不愿退则获保方补偿对方。
5.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,利益归子女,不参与分配,但缴费等需协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时保险财产分配要按不同情形处理。婚前买且保费交清的保险是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配。
2.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平分。对于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3.一方为另一方买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,若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
4.若受益人为子女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属夫妻共同财产,但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要妥善协商。
建议: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保险财产分配提前沟通,达成一致方案。若协商困难,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时保险财产分配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,婚前买且保费交清的属个人财产不分配,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保险按不同类型和情况进行分割或协商处理,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利益归子女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对于婚前购买且保费已交清的保险,因其购买时间在结婚前,所以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无法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由夫妻平分;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夫妻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若一方为另一方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,若一方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当受益人为子女时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配,但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事宜夫妻需妥善协商。如果您在离婚保险财产分配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婚前买且交清保费的保险,不用分配,属于购买者个人财产。
(二)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不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双方平分。
(三)婚后共同财产买的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(四)一方为另一方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;若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
(五)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参与夫妻财产分配,但要协商好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事宜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这说明婚前购买且交清保费的保险,因其属于婚前财产范畴,所以在离婚时不参与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婚前购买且保费交清的保险,因其财产属性为个人财产,所以在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。
(2)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消费型保险,已消费部分无需分配,剩余现金价值通常由夫妻双方平分。
(3)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分红型、储蓄型等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夫妻可协商分割现金价值,也能协商变更投保人、受益人。
(4)一方为另一方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,可选择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;若不愿退保,获得保险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。
(5)受益人为子女的保险,保险利益归子女,不属夫妻共同财产,但涉及为子女利益的缴费等事宜,夫妻双方要妥善协商。
提醒:离婚保险财产分配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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